我院4月8日起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药品零差价”
时间:2018-09-12 11:53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朋友们: 自2017年4月8日0时起,北京市“新医改”将正式实施。北京市行政区域内3600多家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市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用于补偿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所设立的收费项目。 医事服务费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只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实时结算。医事服务费的具体标准可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网站公示窗口查询。现将我院实施“新医改”后,原来的医师挂号费与之后的医事服务费的变化情况进行公示。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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